西藏自治区级教育规划科研课题
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每五年发布一次,届时将下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研课题指南》,我区教育科学工作者可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科研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填写《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经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教育厅办公会通过后决定是否立项。凡予以立项的课题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按《西藏自治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对立项课题进行管理。
国家级教育规划科研课题
1、申请国家级教育规划科研课题的各种资料(包括《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所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一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
2、国家级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申报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承办单位: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咨询电话:0891-6324985